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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楚天金報訊 金報訊(記者夏永輝 通訊員安雪盡、章鴻申)昨日,襄陽市紀委通報1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,其中,樊城區委副書記、組織部長鄢漢生因頂風違紀大辦喪事被免職。
  據查,今年1月7日,鄢漢生在天門市辦理其父喪事活動中,未及時制止同事、下屬等串連前往弔唁,接受了較大金額禮金,在區委組織部報銷有關費用。鄢漢生被撤職,級別降為正科級。樊城區兩名幹部因組織幹部集體前往弔唁,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、免職等處分。
  (原標題:樊城區委副書記大辦喪事被免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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