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鐵隧道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郭大煥資料圖
  新華網河南頻道11月19日電 (記者李麗靜 李亞楠)中鐵隧道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郭大煥(正廳級)受賄、貪污一案,18日在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,庭審一直持續到21時30分,法庭宣佈將擇期宣判。
  庭審於18日上午9時30分開始,被告人郭大煥出庭受審。檢察機關指控,2005年至2013年,被告人郭大煥利用其擔任中鐵隧道集團總經理、董事長的職務便利,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828.61萬元、美元5000元、歐元1000元,為他人謀取利益;2012年,被告人郭大煥在其擔任中鐵隧道集團董事長期間,侵吞公共財物共計5萬元人民幣。檢察機關認為,被告人郭大煥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充分,應當以受賄罪、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  庭審中,法庭就起訴書指控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,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,郭大煥的辯護律師出庭為被告人進行了辯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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